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当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办理房产证”在法律上的概念。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开发商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是其在房屋买卖交易中的一项重要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如果遇到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您可以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通过书面函件或者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明确指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好房产证,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沟通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函件等。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交房时间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您因此遭受的损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法院判决开发商违约,开发商不仅要为您办理房产证,还可能需要向您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您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