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不知道办离婚证要走哪些流程。我们双方都已经协商好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就想尽快把离婚证办了。想问下办离婚证具体有哪些步骤,要准备些什么材料,会不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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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证的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是受理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查看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 之后进入冷静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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