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离婚,孩子归谁?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孩子较小的时候,母亲通常在照顾和养育方面更具优势,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也很重要,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和学习;还有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这在抚养权争夺中也是一个优势。此外,如果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夫妻双方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也应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