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怎么判呢?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最发愁的就是孩子的事。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也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而且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确定,是多少合适呢?我对这些法律规定一点都不了解,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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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判定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说说。 首先是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通常较高。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且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接着说说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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