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带着小孩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和老公离婚,孩子一直是我带着。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不太清楚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判,是会倾向把孩子判给我吗?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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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女方带着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通常会依据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原则,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来进行判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且女方带着孩子,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抚养条件则涵盖了教育背景、生活习惯、道德品质等方面。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在长期共同生活中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被法院视为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此外,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比如有稳定的工作、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获得抚养权的机会也会增加。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体现了法律对孩子自主选择权的尊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并且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法院通常会予以考虑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总之,离婚时女方带着小孩,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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