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以及动迁房如何分割?


首先来说说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问题。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抚养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要是协商不一致,法院一般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通常,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或者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又或者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父方也可获得抚养权。 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这些情况会优先考虑。此外,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优先条件。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接着谈谈动迁房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该动迁房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若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不过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概念: 被拆迁安置人口: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被认定为有权获得拆迁安置待遇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