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动迁房如何分割?争取孩子抚养权又需要什么证据?


首先来说说动迁房的分割问题。 如果拆迁之前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这是因为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具有独立性,不因为结婚等原因就改变其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若拆迁之前该房产系夫妻共同所有的,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也就是谁出价高房子就归谁;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样能保证公平;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接下来讲讲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的证据。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关键,像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家庭氛围、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证据。比如收入高说明能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教育程度高可能在辅导孩子学习上更有优势。 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也不容忽视。子女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双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一直是爷爷奶奶带孩子,且老人身体不错也愿意继续帮忙带,这就是一个因素。 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也必不可少。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子女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还有,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已满8周岁的子女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竞价取得:在房屋分割中,双方通过竞争出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