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判的?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判定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来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说抚养权的判定。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较大,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孩子还在哺乳期,母亲的照顾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理需求。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双方的经济条件,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稳定、安全且有利于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居住环境是重要考量;还有双方的教育背景、品德等。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这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对于抚养权的判定很关键。 再来说抚养费的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比如,一方月收入10000元,那么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大概在2000 - 3000元。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需要适当提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