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妈妈生活,能随妈妈姓吗?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孩子一直是我在带,离婚后也打算让孩子跟着我生活,所以想让孩子随我姓。但对方不太愿意离婚,我该怎么办?我想了解这两方面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实际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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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后孩子跟着妈妈是否可以随妈妈姓这个问题。离婚后孩子可以随妈妈姓,在法律上,自然人原则上是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的,这既符合咱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实际做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因为一般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如果一方瞒着对方和公安机关离婚事实,变更了孩子姓名,另一方要求恢复原姓名且双方协商不成时,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接下来讲讲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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