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净身出户还需要背负债务吗?


在探讨离婚净身出户后是否还需背负债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它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上学借的钱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像一方赌博欠下的债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即使一方净身出户,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仍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净身出户只是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并不能免除其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义务。 而对于夫妻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所以,如果一方净身出户,且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净身出户的一方无需承担该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有些债务表面上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时就需要债权人来证明该债务的用途。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那么该债务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对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在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综上所述,离婚净身出户后是否需要背负债务,关键要看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净身出户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而对于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