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一方病情严重,离婚时是否有补偿?
我和伴侣结婚后,我生了很严重的病,现在伴侣想和我离婚。我担心离婚后自己生活艰难,想知道在这种结婚期间病情严重的情况下,离婚时我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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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期间一方病情严重,离婚时是否有补偿,这需要从多个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这里的补偿情形主要针对的是一方在家庭义务方面付出较多,而不是因为患病这种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因为患病不符合此条规定的补偿条件。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在结婚期间病情严重,导致离婚后生活困难,比如因患病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等,那么另一方作为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就有义务给予适当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金钱上的资助,也可以是提供居住房屋等其他形式。 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患病一方属于需要照顾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倾斜,给予患病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综上所述,结婚期间一方病情严重,离婚时虽然通常不能依据付出家庭义务获得补偿,但如果符合生活困难的条件,是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得到一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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