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得病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可我最近被查出得了病,后续治疗需要不少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对方给我补偿金?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条件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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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一方得病,并不必然能要求补偿金。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一方得病,没有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上没有规定另一方必须给予补偿。比如夫妻之间感情淡了要离婚,此时一方生病,财产分割通常不会仅因为一方得病就多分给其财产作为补偿 。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法律规定: 一是如果一方因另一方的行为致使疾病发生,且能提供明确证据证明患病缘由,那么可以基于侵权等理由要求赔偿 。例如一方故意将传染病传染给另一方。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若夫妻任何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的疾病是因为另一方上述过错行为导致身心伤害引发的,无过错方(患病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比如患病方因疾病失去工作能力,没有收入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而另一方经济条件较好有负担能力,那么另一方就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离婚时一方得病能否要求补偿金,要具体分析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相关概念:无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 损害赔偿:是指因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给予对方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适当帮助:是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的帮助,以保障生活困难方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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