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事宜,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离婚赔偿呀?就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心里好有个底,也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条件去争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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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简单来说,就是当夫妻一方存在某些特定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首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比如,一方在已经和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领取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也破坏了夫妻关系的完整性。 实施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民法典》新增的兜底条款,给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比如一方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对家庭造成极大伤害等情况。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就是指无过错方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像未经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送第三方夫妻共同财产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则要综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来确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遗弃: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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