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灯坏了由谁负责?
我租了套房子,住了段时间屋里的灯坏了。我觉得这灯本来就旧,应该房东来修;但房东说我在使用,得我负责。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房屋租赁时灯坏了的情况,到底该谁来承担维修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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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确定灯坏了由谁负责,主要看灯损坏的原因和租赁合同里的相关约定。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里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情况下房东有义务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进行维修,包括灯具。这是因为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者,要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比如,如果灯是因为自然老化、正常损耗而损坏,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时房东应该负责维修或更换。 不过,如果灯的损坏是由于租客的不当使用或者故意破坏造成的,那么责任就归租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租客在使用过程中,用重物撞击灯具导致其损坏,或者故意破坏灯具,这种情况下租客就要承担维修或赔偿的责任。 所以,在遇到灯坏了的情况时,首先查看租赁合同里是否有关于维修责任的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就看灯损坏的原因来确定责任归属。要是双方对责任有争议,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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