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水龙头坏了应由谁负责维修?
我租了套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水龙头坏了。我觉得这是正常使用损耗,应该房东修,但房东说我在用,得我修。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维修责任到底该归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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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确定水龙头等物品损坏后的维修责任归属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损坏的原因和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对物品维修责任进行了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例如,合同中写明‘租赁期间,屋内所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租客承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水龙头自然损坏,租客也需要负责维修。 若合同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水龙头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属于自然损耗的情况,此时维修责任通常由房东承担。因为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和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合居住和使用的状态。 然而,如果水龙头的损坏是由于租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维修责任就应当由租客承担。比如,租客为了排水更快,强行拆卸水龙头导致其损坏,这种情况下租客就需要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损失。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谁造成的损害就由谁负责弥补。 所以,在遇到水龙头损坏的情况时,租客和房东首先应该查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再判断损坏原因,以确定最终的维修责任归属。如果双方在责任认定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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