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家电坏了维修费该由谁承担?
我最近租了个房子,里面有一些家电。这几天用着用着发现有个家电坏了,我不确定这个维修费到底该我出还是房东出。我和房东签的合同里也没专门说家电维修这事儿。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维修费到底该谁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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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期间,如果遇到家电损坏需要维修的情况,一般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费用承担方。 首先,正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是租赁合同里没有特别说明,家电是出租房提供的,那么房东有责任承担维修费用。这是因为房东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出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家电)能够正常使用。 不过,存在一些例外情况。若家电损坏是由于租客的过失或不当使用导致的,那么维修费用应由租客承担。比如租客故意弄坏家电,或者没有按照家电正常的使用方法操作导致损坏等情况。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谁造成的损害谁负责赔偿,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中提到,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另外,如果租客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例如约定租客需承担特定的家电维修费用,那么就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家电出现故障,租客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与之沟通解决方案。要是需要维修,可以由出租人负责安排维修服务;租客也可以自行联系维修服务商并承担相关费用,但要保留好相关维修记录和发票,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费用结算。 总之,在确定租房期间家电坏了的维修费用承担方时,首先看租赁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有约定的话,再看家电损坏的原因,非租客过错导致的,一般由房东承担,租客过错导致的,由租客承担。相关概念:(承租人:就是租房的人;出租人:就是把房子租给别人的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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