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内电器坏了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我租的房子里电器坏了,房东说让我自己修,可我觉得不该我承担。租赁合同里也没写清楚这方面内容,我也不是故意弄坏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依据啥来确定谁该承担修理费用呀?
展开


出租房内电器坏了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对室内电器设备的权责分配有明确详细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中写明某种电器由租户负责日常维护和损坏维修,那么出现损坏时就由租户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若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电器损坏并非是承租方故意或者因承租方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般由出租方承担维修责任。因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租状态,让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例如,电器是因为正常的老化、磨损等自然原因损坏的,这种情况下通常由房东负责修理。 最后,如果是承租方的过错致使电器损坏,比如承租方使用不当,如长时间超负荷使用电器导致电器损坏,或者是故意破坏电器等,那么就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