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何时提出,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和婚外情离婚赔偿的相关问题。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至于婚外情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般的婚外情,比如偶尔的出轨行为,可能并不符合上述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但如果对方的婚外情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那么无过错方就有权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则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在判断能否因婚外情要求赔偿时,需要看具体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和能否因婚外情获得赔偿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