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条件有哪些?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离。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是双方协商一致就行,还是有其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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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条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在我国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不能存在一方被胁迫等情况;二是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好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三是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外,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接着看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简单来讲,诉讼离婚就是在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存在上述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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