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考虑清楚哪些问题?


离婚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权益和责任的重大决定,以下这些问题需要仔细考虑。 首先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也需要明确。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需要注意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再者是债务分担问题。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还需要考虑离婚的方式。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