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

我刚和另一半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突然有人找我,说对方在婚姻期间欠了债,让我一起还。我根本不知道这笔债务的事,也没花过这些钱。我想知道,离婚后我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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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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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常常令人困惑,尤其是在离婚后,一方是否还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如果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又或者一方借钱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等,这些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即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赌博欠下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在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那么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到你的情况,如果对方在婚姻期间所欠的债务你并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你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对方的个人债务。但债权人可能会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此时你需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需要仔细分析债务的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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