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丢失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因为孩子丢失这个沉重的打击, 感情出现了裂痕,现在打算离婚。我们都很迷茫,不知道在这种孩子丢失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我们的离婚案。想了解在抚养权、财产分割这些方面,法律会有怎样的考量和判定 。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因为孩子丢失而进行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几个关键方面的判定。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法院判定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若只是因为孩子丢失导致感情出现问题,法院会综合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若还有和好可能,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若感情确实破裂,会准予离婚 。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虽然孩子丢失了,但如果后续孩子找回,在判决抚养权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即使孩子丢失期间离婚,若之后孩子找回,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依然会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最后是财产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孩子丢失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因疏忽导致孩子丢失,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但财产分割还是要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进行。
总之,因为孩子丢失离婚,法院的判决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作出,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