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但男方债务缠身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区分男方的债务性质,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欠的钱。比如夫妻一起商量着贷款买了辆车,这个车贷就是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呢,就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像男方自己偷偷借钱去赌博,这就是他的个人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男方的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由男方自己来偿还。即使房子在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一般情况下,债主也不能要求用这套房子来偿还男方的个人债务。因为这套房子已经通过合法的离婚协议归女方,与男方的个人债务没有关联。 然而,如果男方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就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主有可能会要求用这套房子来偿还债务。不过,女方在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男方进行追偿。也就是说,女方帮男方还了不该自己还的那部分钱后,可以向男方要回来。 要是遇到债主上门要求用房子偿还债务的情况,女方首先要冷静,要求债主提供债务的相关证据,判断债务的性质。如果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认定和判决。总之,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性质,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债务与房子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