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在我国,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是一个常见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所需的手续和证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接下来,说说所需的证件。通常需要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用于证明您身份的重要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它能反映您当前的户籍信息;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您的婚姻状态已经发生改变;有的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娘家户口本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关于手续方面,一般要先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您需要携带上述证件前往,向派出所说明情况,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发放准迁证。 拿到准迁证后,再回到您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在您的户口本上进行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您带着户口迁移证和娘家的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回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将户口正式迁回娘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的手续和要求上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您提供房产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其他材料。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最好先咨询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