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办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我刚离婚,现在想把户口迁出来,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之前没处理过这类事情,一头雾水。想问问大家,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或者分户,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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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办理户口手续主要涉及迁移户口和分户两种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所需手续。 首先是户口迁移。以女方为例,女方需要先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也就是拿到落户地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这时候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落户地不同,办理准迁证的要求也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可能要求有房产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拿到准迁证后,女方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迁出户口,派出所会出具迁移证。最后,女方再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其次是分户。分户就是从原来的户口本中独立出来,自己成为一个户主。办理分户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说明分户原因是离婚。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会为您办理分户手续,颁发新的户口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所以,办理分户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户口变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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