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合同的赔偿金怎么算?
我和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公司说不打算和我续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的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我在这公司工作好几年了,也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赔偿,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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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续签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前,我们得先明确是哪种合同不续签,一般常见的是劳动合同不续签。下面我们就以劳动合同不续签为例来详细说明。 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说的经济补偿,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赔偿金的一种情况。 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根据该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那么公司就要支付给你 3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举个例子,你工作了 9 个月,虽然不到一年,但按照法律规定,要按照一年来算,公司需支付你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包含了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假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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