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必不可少的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资料。原告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以及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信息也需要提供,方便法院准确送达法律文书等。结婚证也是关键资料之一,它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来替代。 其次,诉讼文书也很重要。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阐述清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和经过。一般需要准备三份起诉状,一份提交给法院,一份由法院转交给被告,还有一份原告自己留存。 再者,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资料。这些资料能确定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与父母的关系,对于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另外,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资料。比如房产,要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车辆的话,要有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等;银行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存款余额证明;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则要提供相关的开户信息和交易明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所提及的各类资料,正是为了满足这些起诉条件而准备的。在实际诉讼过程中,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微的要求差异,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先咨询当地法院,确保资料准备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