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起诉还要调查哪些方面?


在夫妻离婚起诉过程中,通常有几个重要方面可能会涉及调查。 首先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这包括各种形式的财产,比如存款,要明确各个账户的余额、开户时间等;房产,要清楚房产的具体位置、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情况;车辆,车辆的品牌、型号、购买时间、登记在谁名下等。这么做是为了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是子女的相关情况。涵盖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学习情况等。这些信息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确定至关重要。例如,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且该方能够提供稳定生活环境和良好教育条件,在抚养权争夺上会更有优势;而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经济状况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再者是夫妻双方的债务情况。需要明确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对方的收入情况也可能需要调查。了解对方工资收入、奖金、津贴等收入来源和具体数额,这对于财产分割和抚养费计算都有重要影响。比如,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来确保公平,计算抚养费时也会参考对方收入。 最后,对方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也是调查重点。比如出轨、家暴等行为。如果有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作为主张权益的重要依据。例如,无过错方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在财产分割上要求适当多分等。 不过要注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是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决的,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审理确需要进行调查的,可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