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我们来了解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一是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这是用以证明原告身份的重要凭证,立案时需要出示原件,立案完毕后会归还。二是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通常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这能证实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三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也可以在开庭时再详细提交。例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相关证件,这对于后续财产分割的审理至关重要。四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这涉及到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的处理。 接下来是起诉离婚的手续。第一步是起草起诉状,起诉状应明确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第二步是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前面提到的证明夫妻关系、财产、子女情况的证据外,还可以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三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步是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第五步是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第六步是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需要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第七步是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双方的工作,不离婚,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宣判,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