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分居回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好,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我打算起诉离婚,不过最近我因为一些事回家住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怎么考虑呀?是还会按照分居的情况来判吗?很担心这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展开


起诉离婚时,如果存在分居后又回家的情况,法院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一种情形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意味着,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并且在起诉离婚时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要是分居期间又回家共同生活,可能会被认为分居状态中断,分居时间需要重新计算或者达不到法定两年的条件,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仅依据分居这一点来判定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使存在分居回家的情况,财产分割依然会遵循这个原则。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审查和判断,看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合理分配。 最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孩子一直跟随哪一方生活,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都是考虑因素,与分居回家这件事没有直接关联,但如果分居回家的情况对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成长产生了影响,也会纳入法院的考量范围。 相关概念: 法定离婚情形:法律明确规定的,在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的一些情况,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的经济状况等能够为子女提供物质生活保障的能力;抚养条件包括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