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可以雇佣人员并交社会保险费吗
我打算开个小店做点小生意,可能需要雇几个人帮忙。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个体户,要是雇了人,能不能给他们交社会保险费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详细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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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是可以雇佣人员并交社会保险费的。 首先,在法律层面,个体工商户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也对个体经济组织作为用人单位进行了相同规定。既然属于用人单位,那么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就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个体户雇佣人员后,需要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个体工商户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方面,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要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相关概念: 用人单位: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在本题中,个体户雇佣人员后就属于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登记: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依法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个人,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行为。 如果打算雇佣人员并缴纳社保,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确保操作符合最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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