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起诉程序该怎么走?


离婚法律起诉程序是一个涉及法律流程和权益保障的重要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是整个离婚诉讼的起始点。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阐述离婚的原因、诉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财产分割的要求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要准备好能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接着是受理与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此外,审判人员会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这是整个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开庭时,法院会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陈述,并出示证据,双方可以互相质证。接着是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会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及时判决。离婚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是一样的。宣告离婚判决时,法院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