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男方不给孩子的出生证明怎么办?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但男方一直不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之后上学、办户口等都需要用到出生证明,我跟他沟通多次他都不理会,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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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了解出生证明的重要性。出生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同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方面有照顾和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出生证明作为孩子重要的身份凭证,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持有。 如果男方不给孩子出生证明,您可以先尝试再次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向他说明孩子后续生活、学习等方面需要用到出生证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和平解决这个问题。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找孩子所在社区、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他们介入,从中斡旋,促使男方配合您拿到出生证明。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交出孩子的出生证明。法院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您有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支持您的诉求。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如果男方仍不履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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