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出生证明被前妻烧了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了,她一气之下把儿子的出生证明烧了。现在孩子上学报名、办户口迁移都需要出生证明,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重新获取这个证明,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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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全称为《出生医学证明》,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当儿子的出生证明被前妻烧了之后,您可以通过补办来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补办时,首先要取得原签发机构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您前往孩子出生的医院,请求医院提供当时的分娩记录、病历等能证明孩子出生情况的材料。 然后,您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去办理补发手续。通常包括:您的身份证、户口簿;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登报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报纸;填写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 之后,您携带这些材料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的补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补发机构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您补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内容会与原证一致,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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