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方净身出户是否需要协议?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想让对方净身出户。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签个协议,不签协议行不行?我担心不签的话后续会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一方净身出户这块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协议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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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有一方净身出户,从法律角度来说,签订协议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表述,但它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一方自愿净身出户,签订书面协议是符合法定离婚程序要求的。 从保障权益的角度来看,签订协议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协议,仅仅是口头约定一方净身出户,后续可能会因为缺乏证据而产生纠纷。当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时,书面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曾经就净身出户达成过一致意见,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签订协议也能使财产分割更加明确和规范,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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