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该如何举证,收集证据的技巧有哪些?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举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能否实现自己的诉求。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离婚诉讼原告该如何举证以及收集证据的技巧。 首先,我们要了解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需要对自己提出的离婚请求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那么,原告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关键的证据。比如,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原告可以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能够证明分居事实的材料都可以收集。 2. 关于财产分割的证据。原告需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这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对于一些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最好能提供购买凭证或者评估报告。 3. 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如果原告主张子女的抚养权,需要提供自己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同时,如果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也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接下来,我们说说收集证据的技巧。 1. 合法收集证据。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是不能被法院采纳的。比如,不能私自安装窃听器、偷拍他人隐私等。 2. 及时收集证据。有些证据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或者难以取得,所以一旦发现有相关证据线索,就要及时收集。比如,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尽快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并申请财产保全。 3. 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收集的证据要与自己的主张有直接的关联,并且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时,单一的证据可能不够充分,需要收集多种证据形成证据链。 4.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如果有些证据原告自己无法收集,比如银行的一些内部资料、公司的财务报表等,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原告要充分了解自己的举证责任,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证据,并掌握正确的收集证据技巧,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