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去法院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离婚的法院程序通常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需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这里的证据可能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能支持自己诉求的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这依据的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然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此外,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之后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日期。开庭时,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及时作出判决。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