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

我跟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了,但对具体要办哪些手续、走什么流程完全不清楚。想知道在我国离婚要经历怎样的步骤,准备什么材料,是去民政局还是法院办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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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它们所需的手续和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为: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安排开庭时间。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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