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我们有婚后共同买的房子和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分配,有没有什么是我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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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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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介入。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照顾子女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倾斜,因为要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女方在婚姻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也会受到一定的照顾。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照顾。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财产分割,也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夫妻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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