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的收取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费的基本概念。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这意味着如果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那么只需要向法院交纳50元的案件受理费。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例如,若纠纷涉及的财产金额是5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即4万元,按照2.5%计算,需交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假设纠纷财产金额为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交(100000 - 1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的5万元部分按照2%计算,需交纳50000×2% = 1000元,总计2250 + 1000 + 50 = 3300元。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此外,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规定,诉讼费还可以减半收取。也就是说,如果原本应交纳的诉讼费是1000元,适用简易程序后,实际只需交纳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