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算钱?
我结婚时,房子是男方买的。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财产分割时该怎么算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用分割,还是我们要平分,又或者有其他的算法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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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结婚时男方买的房子如何算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套房子通常不会进行分割,仍归男方所有。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其次,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付了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还是归男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依据同样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婚前付了30万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一起还了20万贷款,房子增值了一部分,那么女方可以就这20万贷款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最后,如果房子是在婚后男方购买,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购买的房产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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