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离婚财产公证应该在办离婚手续前还是之后?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想做个财产公证,但是不知道应该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做,还是之后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有没有规定,哪个时间做更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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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它可以帮助夫妻双方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关于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时间,法律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或者之后都可以进行。 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财产公证,双方可以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详细的划分和确认。这样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财产分割的方案,避免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因财产问题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提前进行财产公证可以使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进行财产公证,通常是因为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或者虽然达成了协议,但一方对协议的履行存在疑虑。此时进行财产公证,可以对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的财产分割方案进行再次确认和证明,增强协议的公信力。这种情况下,财产公证可以作为一种补充的证据,在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可以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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