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能否另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我正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一直谈不拢。现在打算先把离婚判了,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我担心对方转移财产,不知道能不能在另案处理财产分割时申请财产保全,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能否另案起诉财产分割并申请财产保全这个问题,是可以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的。首先来了解一下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其实就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目的是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同时,该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本身达成判决,但财产分割问题打算另案处理时,当存在一方可能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另一方是可以另案起诉财产分割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的。不过在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且要向法院说明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银行存款、变卖车辆等行为,就属于情况紧急的范畴。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就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以,离婚财产另案起诉时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