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后转移财产有用吗,该怎么办?


在离婚立案后转移财产这种行为,通常是没用的,而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并说明应对办法。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例如,夫妻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车子,双方的工资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合理分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离婚立案后转移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让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那么,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立案后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呢?第一,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据是处理这类问题的关键。可以收集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车辆过户记录等。比如,如果发现对方有大额的银行转账,可以去银行打印转账明细。第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这样可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第三,在分割财产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也不要着急,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立案后转移财产是没用的,而且转移财产的一方会面临法律的制裁。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