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是否需要双方一起去?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登记,但对方最近工作特别忙,总是抽不出时间。我想知道离婚登记必须要双方一起去吗?能不能一方先去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之后再补上?还是说必须两人同时在场才能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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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登记是需要双方一起去的。这是因为离婚登记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解除的真实意愿表达,需要双方共同参与整个流程。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就明确要求了双方都要在场。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询问和审查。工作人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查看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愿,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如果只有一方去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另一方是否真的愿意离婚,也无法对离婚协议等事项进行有效的审查。 此外,离婚登记还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这一系列的程序都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和确认。所以,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一起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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