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吗?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听说要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我想了解下,是不是必须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才行呢?要是一方有事去不了,能不能一个人办理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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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协议离婚整个过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从申请到最终领取离婚证,都强调了“亲自”和“共同”,所以不能一方单独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而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不需要双方同时到民政局的。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诉讼离婚主要是在法院进行,不需要去民政局,但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也需要参与诉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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