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什么,财产怎么分?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太清楚离婚具体需要些什么东西。而且我们婚后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车子还有存款之类的,也不知道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配,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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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需要的东西。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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