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同居二年半无子女,离婚时需要退彩礼吗?

我和对象结婚后同居两年半了,一直没有子女,现在打算离婚。当初结婚时对方给了彩礼,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我要不要把彩礼退给对方?
展开 view-more
  • #彩礼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结婚后离婚彩礼是否退还的问题,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来判断。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同居二年半无子女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了两年半,不符合上述规定中应当退还彩礼的第一、二种情形。而是否符合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要具体判断。“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也就是说,如果给付彩礼后,给付方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那么在离婚时,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退还彩礼的诉求。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并结合具体证据来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