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务该如何清偿财产?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一些夫妻共同债务。我不太清楚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债务要怎么和财产一起处理。是要先还完债务再分割财产,还是有其他的方式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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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处理夫妻债务对财产的清偿问题,需要先明确夫妻债务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同类型的债务在清偿上有不同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债务,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比如夫妻有一套共同房产和一些存款,还有共同的房贷和信用卡欠款,就先用存款和房产变现后的钱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比如一方在婚前的欠款,或者在婚姻中瞒着另一方私自借的钱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些就是个人债务,和另一方没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财产的问题,建议先和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债务的性质和分担方式。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债务的借条、用途的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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