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收集哪些证据比较有利?


在起诉离婚时,收集有利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类常见且有利的证据: 首先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就很关键。比如,一方在外租房居住,有正规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时间能体现出双方分居已满两年,这在证明感情破裂上会有很大的作用。此外,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也能证明感情破裂。像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庭暴力后的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能帮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支持离婚诉求。 其次是关于财产分割的证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银行存款明细、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能证明财产归属和价值的证据非常重要。比如,银行存款明细可以清晰地显示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资金往来和存款数额,便于在分割财产时准确计算。对于一些有争议的财产,如一方声称是个人财产,另一方认为是共同财产,就需要提供购买财产时的出资证明、婚前财产协议等证据来进行区分。 再者是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照片、与孩子的亲密互动记录等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孩子意愿的证据很有必要。例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可以让法院相信您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视频或书面意见,在孩子已满八周岁时,会对抚养权的判决起到重要作用。 另外,还可以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像对方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长期居住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等证据,能让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要根据自己的诉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证据,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